课文《我的第一本书》出自八年级下册语文,其原文如下:
【原文】
前几天一位诗人来访,看见我在稿纸上写的这个题目,以为是写我出版的第一本诗集,我说:“不是,是60年前小学一年级的国语课本。”他笑着说:“课本有什么好写的?”我向他解释说:“可是这一本却让我一生难以忘怀,它酷似德国卜劳恩的《父与子》中的一组画,不过看了很难笑起来。”我的童年没有幽默,只有从荒寒的大自然感应到一点生命最初的快乐和梦幻
我们家有不少的书,那是父亲的,不属于我。父亲在北京大学旁听过,大革命失败后返回家乡,带回一箱子书和一大麻袋红薯。书和红薯在我们村里都是稀奇东西。父wwW.7gushi.com亲的藏书里有鲁迅、周作人、朱自清的,还有《新青年》《语丝》《北新》《新月》等杂志。我常常好奇地翻看,不过我不认字,只认画。祖母嘲笑我,说:“你这叫做瞎狗看星星。”那些杂志里面,夹着我们全家人的“鞋样子”和花花绿绿的窗花。书里有很多奇妙的东西。我父亲在离我家十几里地的崔家庄教小学,不常回家。
我是开春上的小学,放暑假的第二天,父亲回来了。我正在院子里看着晾晒的小麦,不停地轰赶麻雀,祖母最讨厌麦子里掺和上麻雀粪。新打的小麦经阳光晒透发出甜蜜蜜的味道,非常容易催眠和催梦。父亲把我喊醒,我见他用手翻着金黄的麦粒,回过头问我:“你考的第几名?”我说:“第二名。”父亲摸摸我额头上的“马鬃”,欣慰地夸奖了我一句:“不错。”祖母在房子里听着我们说话,大声说:“他们班一共才三个学生。”父亲问:“第三名是谁?”我低头不语,祖母替我回答:“第三名是二黄毛。”二黄毛一只手几个指头都说不上来,村里人谁都知道。父亲板起了面孔,对我说:“把书本拿来,我考考你。”他就地坐下,我磨磨蹭蹭,不想去拿,背书认字倒难不住我,我是怕他看见那本凄惨的课本生气。父亲是一个十分温厚的人,我以为可以赖过去。他觉出其中有什么奥秘,逼我立即拿来,我只好进屋把书拿了出来。父亲看着我拿来的所谓小学一年级国语第一册,愣了半天,翻来覆去地看。我垂着头立在他的面前。
我的课本哪里还像本书!简直是一团纸。书是拦腰断的,只有下半部分,没有封面,没有头尾。我以为父亲要揍我了,可是没有。他愁苦地望着我泪水盈眶的眼睛,问:“那一半呢?”我说:“那一半送给乔元贞了。”父亲问:“为什么送给他?”我回答说:“他们家买不起书,教师规定,每人要有一本,而且得摆在课桌上,我只好把书用刀裁成两半,他一半我一半。”父亲问我:“你两人怎么读书?”我说:“我早已把书从头到尾背熟了。乔元贞所以考第一,是因为我把自己的名字写错了,把‘史承汉’的‘承’字中间少写了一横。”父亲深深叹着气。他很了解乔元贞家的苦楚,说:“元贞比你有出息。”为了好写,后来父亲把我的名字中的“承”改作“成”。
父亲让我背书,我一口气背完了。“狗,大狗,小狗,大狗跳,小狗也跳,大狗叫,小狗也叫……”背得一字不差。
父亲跟乔元贞他爹乔海自小是好朋友,乔家极贫穷,乔海隔两三年从静乐县回家住一阵子,他在静乐县的山沟里当塾师。脸又黑又皱,脊背弓得像个“驮灯狮子”(陶瓷灯具)。
父亲对我说:“你从元贞那里把那半本书拿来。”我不懂父亲为什么要这样,送给人家的书怎么好意思要回来?元贞把半本书交给我时,哭着说:“我妈不让我上学了。”
晚上,我看见父亲在昏黄的麻油灯下裁了好多白纸。第二天早晨,父亲把我叫到他的房子里,把两本装订成册的课本递给我。父亲的手真巧,他居然把我们两个的半本书修修补补,装订成了两本完完整整的书,补写的字跟印上去的一样好看。父亲把两本课本用牛皮纸包了皮,在封皮上写上名字。元贞不再上学了,但我还是把父亲补全的装订好的课本送给他。
这就是我的第一本书。对于元贞来说,是他一生惟一的一本书。
父亲这次回家给我带回一个书包,还买了石板石笔。临到开学时,父亲跟我妈妈商量,觉得我们村里的书房不是个念书的地方。我父亲很清楚,老师“弄不成”(本名冯百成,因为他干什么事都办不成,村里给他取了这个外号),为人忠厚却没有本事。父亲让我随他到崔家庄小学念书。我把这本完整的不同寻常的课本带了去。到崔家庄之后,我才知道除了《国语》之外,本来还应该有《算术》和《常识》,因为“弄不成”弄不到这两本书,我们就只念一本《国语》。
还应当回过头来说说我的第一本书,我真应当为它写一本比它还厚的书,它值得我用崇敬的心灵去赞美。
我们那里管“上学”叫“上书房”。每天上书房,我家的两条狗(一大一小)跟着我。课本上的第一个字就是“狗”,我有意把狗带上。两条狗像小学生一般规规矩矩地在教室的窗户外面等我。我早已把狗调教好了,我说“大狗叫”,大狗就汪汪叫几声,我说“小狗叫”,小狗也立即叫几声。“弄不成”在教室里朗读课文时,我的狗却不叫,它们听不惯“弄不成”的声调,拖得很长,而且沙哑。我提醒我的狗,轻轻喊一声“大狗”,它就在窗外叫了起来。我们是四个年级十几个学生在同一教室上课,引得哄堂大笑。课没法上了。下课后,“弄不成”把我叫去,狠狠地训斥了一顿,说:“看在你那知书识礼的父亲的面子上,我今天不打你手板了。”他罚我立在院当中背书,我大声地从头到尾地背了出来。两只狗蹲在我的身边,陪我背书,汪汪地叫着。后来老师“弄不成”还夸我的狗聪明,说比二黄毛会念书。
抗日战争期间,二黄毛打仗不怕死,负了几回伤。他其实并不真傻,只是心眼有点死,前几年去世了。他的一生受到乡里几代人的尊敬。听说乔元贞现在还活着,他一辈子挎着篮子在附近几个村子里叫卖纸烟、花生、火柴等小东西。
那位朋友再来我这里时,一定请他看看这篇小文,我将对他说:“现在你该理解我的心情了吧!”我的第一本书实在应当写写,如果不写,我就枉读了这几十年的书,更枉写了这几十年的诗。人不能忘本。
【前言】
《我的第一本书》通过写“我的第一本书”不同寻常的经历,反映那个时代人们不幸的命运以及在那种荒 寒背景下特别可贵的一点乐趣和温情。这些都是作者在那个特定年代真切的感受和体验,有着独特的感悟和思考。这也是这篇文章能打动人的地方。作者通过对他的第一本书的追叙,折射出20世纪初中国农村的苦难生活和苦难生活中的人间温情以及生命乐趣。全文承载着一段感人肺腑的故事。通过“我的第一本书”这一主线,贯穿全文,把关于亲情与友情的故事演绎得淋漓尽致,前呼后应,感情真挚。这不仅令作者终生受用,也让我们受益无穷。作者在叙述自己的考试名次以及“弄不成”一些事件时,语言风趣、幽默,寓有情趣,让人忍俊不禁。
【释义】
《父与子》:德国漫画家卜劳恩(埃·奥·卜劳恩( E.O·Plauen,1903—1944),原名埃里西·西塞尔(Erich Ohser)德国著名的连环漫画大师。)的著名漫画作品。
大革命:1924~1927年第一次国共合作后的国民革命运动。
《语丝》:现代著名文学周刊。1924年11月在北京创刊。
《北新》:现代综合性刊物。上海北新书局编辑发行,1926年8月创刊,初为周刊,后改为半月刊。
《新月》:现代著名文学月刊。由现代文学社团新月社成员创办,创办于1928年,1933年6月停刊。
国语:汉语,即1949年后称作“语文”。
幽默:有趣或可笑而意味深长。
欣慰:喜欢而心安。
磨磨蹭蹭:缓慢地向前行进,比喻做事动作迟缓。
凄惨:凄凉悲惨。
温厚:温和宽厚。
翻来覆去:原文是指一次又一次,多次重复的意思。
苦楚:痛苦(多指生活上受折磨)。
装订:把零散的书页或纸加工成本子。
居然:出乎意料,竟然。
忠厚:忠实厚道。
哄堂大笑:形容满屋子的人同时大笑。
知书识礼:有知识,有礼貌,指人有文化教养。
枉:白白的。
奥秘:指深奥与神秘。
【教学步骤】
一、整体把握
作者牛汉是位诗人,写起散文也有诗意。但本文的诗意,不是那种轻飘飘的浪漫的抒情,而是来自对苦难生活的深刻体察和独特感悟。
文章开头很有特点,从一位诗人来访谈起,自然引出本文话题,既点明“我的第一本书”指的是小学一年级国语课本,又表明这第一本书在我人生中的分量。在第1段里作者写道:“我的童年没有幽默,只有从荒寒的大自然间感应到一点生命最初的快乐和梦幻。”这句话很有诗意,但似乎又有点儿玄妙,这与“我的第一本书”有什么关系呢?下文便围绕“我的第一本书”展开叙述并回答这一耐人寻味的话题。
父亲从城里带回来的书,与红薯一样,在上个世纪初偏远的乡村,“都是稀奇东西”。它引发“我常常好奇地翻看”,因为不识字而只能认画,但仍然感到“书里有很多奇妙的东西”。这大概就是“生命最初的快乐和梦幻”的一部分吧,虽然作者没有明说。这些书,尽管也许给作者带来了好奇、快乐和梦幻,但那毕竟“是父亲的,不属于我”。接下来,文章正式落到“我的第一本书”的叙述上。
从第3~9段,写“我的第一本书”不同寻常的经历。
上小学的第一个学期,“我”考了第二名,照说,这是一个很不错的成绩,但祖母告知父亲,全班才三个学生,而第三名却是连“一只手几个指头都说不上来”的二黄毛。这引起了父亲对我成绩的怀疑,于是要“我”拿书来考“我”,可“我”拿来的是“一团纸”,是拦腰截断的没有封面、没有头尾的半本书。当父亲问明那半本书的去处之后,只是叹了一口气,并继续让“我”背书,“我一口气背完了”,“背得一字不差”。
父亲要“我”拿回那分给同学乔元贞的半本书,并为我们俩“装订成了两本完完整整的书”。
接下来(第10段),父亲领“我”离开本村到崔家庄念书去了,由此“我”才知道,本应该还有别的书,而“我们就只念一本《国语》”。如果说,前面写的是“不同寻常的第一本书”,那么,这一段则进一步交代了这是“真正的第一本书”。
通常,文章到此可以收尾了,但是,作者并未就此打住,而是“回过头来说说我的第一本书”,进而写出念书给“我”带来的快乐。并交代与“书”有关的几个人的命运。
文章最后呼应开头,表达了对第一本书的珍视铭记之情。
但是,读过本文,深深打动我们的却不仅仅是关于第一本书的“故事”,而是与书有关或由书引发的父子之间、同学之间那浓浓的真挚的情意,是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遥远的乡村荒寒、苍凉的生活境况和作者对生活那份独特的感受。
首先是父子之情。父亲关心“我”的学习,学期结束,父亲问“我”考了第几名,“我说:‘第二名。’”父亲非常高兴,又是抚摸,又是夸奖。“我”把那半本“凄惨的课本”拿给父亲,父亲“愣了半天,翻来覆去地看”。当问清原委后,父亲并没有批评和指责,只是深深叹着气。作者笔下的父亲,确是一个知书识礼的人,这深深的叹息,既包含着对儿子做法的默许,也为儿子同学家的生活贫困而深表同情。晚上,父亲在昏黄的油灯下,为“我们两个的半本书修修补补,装订成了两本完完整整的书”。新的学期开始,父亲便带“我”到条件相对好一些的外村上学去了。作者对父亲着墨不多,但父亲的性格跃然纸上,他温和、善良,理解孩子,尊重孩子的友情,对孩子负责,同时也乐于助人。
第二是同学、朋友之情。因为同学乔元贞家太穷,买不起书,“我”便把这唯一的一本书分为两半,一人半本。当父亲得知孩子半本书分给别人的时候,便深深地叹气,叹气之后便修补成两本书。父亲对孩子之间友情的理解,也许来自自己少年时代与朋友相处的那一份友谊的体验,况且,父亲和乔元贞的父亲恰恰“自小是好朋友”。当“我”和狗引得哄堂大笑,“弄不成”把“我”狠狠训斥一顿之后说:“看在你那知书识礼的父亲的面子上,我今天不打你手板了。”这句话虽有失教师身份,却透露出当时乡间村邻的友好淳厚的情义。尽管家家都非常穷困,但贫困生活境遇中淳厚的友情却弥足珍贵,温暖人心,也深深感动着今天的读者。
第三是人与狗的默契和情趣。这一点是作者念念不忘的,在文中单独来一段补叙。文中写道:“课本上的第一个字就是‘狗’,我有意把狗带上。两条狗像小学生一般规规矩矩地在教室的窗户外面等我。我早已把狗调教好了,我说‘大狗叫’,大狗就汪汪叫几声,我说‘小狗叫’,小狗也立即叫几声。”——这出人狗合演的“双簧戏”,应是最好的情境教学吧。确实,当我们读到此处,忍俊不禁,深深被儿童时代那一份童趣所感动,何况,这是在学习条件多么恶劣、生活处境何等窘迫的情形下获得的一点乐趣啊!这,也就是作者“从荒寒的大自然间感应到一点生命最初的快乐和梦幻”吧。
当然,“生命最初的快乐和梦幻”,也来自人间的温暖和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