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张仪司马错论伐蜀》出自栏目《文言文大全》,其诗文如下:
【前言】
《司马错论伐蜀》选自《战国策·秦策》。前316年,秦王想利用巴蜀发生战乱之机,兴兵伐蜀,不料韩师侵犯秦境。他面对这种局势,举棋不定。文章就记述一场关于“伐蜀”与“伐韩”的争论。经过这场争论,秦国解决了用什么战略统一天下的大问题。这场辩论,颇有特色,处处紧扣双方争论的主旨,把一个复杂的问题,写得使人一目了然。
【原文】
司马错与张仪争论于秦惠王前,司马错欲伐蜀,张仪曰:“不如伐韩。”王曰:“请闻其说。”
对曰:“亲魏善楚,下兵三川,塞轘辕、缑氏之口,当屯留之道,魏绝南阳,楚临南郑,秦攻新城宜阳,以临二周之郊,诛周主之罪,侵楚魏之地。周自知不救,九鼎宝器必出。据九鼎,按图籍,挟天子以令天下,天下莫敢不听,此王业也。今夫蜀,西僻之国也,而戎狄之长也,敝兵劳众不足以成名,得其地不足以为利。臣闻:‘争名者于朝,争利者于市。’今三川、周室,天下之市朝也,而王不争焉,顾争于戎狄,去王业远矣。”
司马错曰:“不然。臣闻之:‘欲富国者,务广其地;欲强兵者,务富其民;欲王者,务博其德。三资者备,而wWW.7gushi.com王随之矣。’今王之地小民贫,故臣愿从事于易。夫蜀,西僻之国也,而戎狄之长也,而有桀纣之乱。以秦攻之,譬如使豺狼逐群羊也。取其地足以广国也,得其财足以富民,缮兵不伤众,而彼已服矣。故拔一国,而天下不以为暴;利尽西海,诸侯不以为贪。是我一举而名实两附,而又有禁暴止乱之名。今攻韩劫天子,劫天子,恶名也,而未必利也,又有不义之名。而攻天下之所不欲,危!臣请谒其故:周,天下之宗室也;韩,周之与国也。周自知失九鼎,韩自知亡三川,则必将二国并力合谋,以因于齐、赵而求解乎楚、魏。以鼎与楚,以地与魏,王不能禁。此臣所谓危,不如伐蜀之完也。”
惠王曰:“善!寡人听子。”卒起兵伐蜀,十月取之,遂定蜀,蜀主更号为侯,而使陈庄相蜀。蜀既属,秦益强富厚,轻诸侯。
【注释】
1、司马错:战国时秦将,公元前316年率兵伐蜀,前301年再次出蜀平定叛乱。
2、张仪:战国时魏国贵族后代,战国时著名纵横家。秦惠王(即秦惠文王,前337年至前311年在位)十年(前328年)为秦相,曾以连横政策游说各国,有功于秦,封武信君。
3、下兵:出兵。
4、三川:指当时韩国境内黄河、伊水、洛水三水流经的地区,在今河南省黄河以南、灵宝市东部一带。
5、轘(huán)辕:山名,在今河南偃师县东南,道路险阨,凡十二曲,中有轘辕关。缑(gōu)氏:地名,在偃师东南,轘辕关西北,以地有缑山而名,为军事要地。
6、屯留:地名,在山西屯留县南。
7、南阳:地名,在今河南济源至获嘉一带,居韩、魏之间,以其在太行山南、黄河以北,故名南阳。
8、南郑:地名,在今河南县新郑县西北。
9、新城:韩地,在今河南伊川县西南。宜阳:韩地,在今河南宜阳县西。
10、二周:指战国时周室分裂而成的两个小国东周、西周。
11、诛:讨。
12、九鼎:传说禹收天下之金,“铸九鼎,象九州”,夏商周时奉为传国之宝。
13、按:据有,掌握。图籍:地图和户籍。
14、辟:通“僻”,偏僻。
15、戎狄:古代对西部落后少数民族的泛称。
16、顾:却,反而。
17、王(wàng):称王,统治天下。
18、资:钱财,这里犹言“条件”。三资者备,指上文所言的广地、富民、博德三者齐备。
19、有桀、纣之乱:据《华阳国志》载,蜀王封其弟苴侯于汉中。苴侯与巴王友善,而巴与蜀为仇,蜀国伐苴,苴侯奔巴,并向秦求救。桀、纣之乱即指此。
20、缮兵:整治军备。
21、利尽四海:得利(的地域)达到西海边上。古人以为中国处于“四海”之内,蜀在西,故此提及“西海”。
22、名实两附:犹言“名实两得”。名,指不贪、不暴之名;实指得蜀国之实。附:归附。
23、劫:胁迫。
24、谒:告,陈述。
25、宗:尊。周室为天下所宗仰,故称宗室。
26、与国:同盟友好之国。
27、因:依靠,通过。
28、完:全。无伤败故曰“完”。
29、起兵伐蜀:据《史记·秦本纪》,事在秦惠王后元九年,即公元前316年。
30、陈庄:秦臣。公元前314年任蜀相。
【翻译】
司马错和张仪在秦惠王面前进行了一场争论。司马错要攻打蜀国,张仪说:“不如攻打韩国。”秦惠王说:“请你们说说各自的见解,让我听听。”
张仪回答说:“应先与魏、楚两国表示亲善,然后出兵三川,堵塞辕、缑氏两个隘口,挡住通向屯留的路,让魏国出兵切断南阳的通路,楚国派兵逼近南郑,而秦国的军队则攻击新城和宜阳,兵临二周的近郊,声讨周君的罪行,(随后)乘机侵占楚、魏两国的土地。周王室知道已经不能拯救自身,一定会交出九鼎和宝器。我们占有了九鼎,掌握地图和户籍,挟持周天子,用他的名义来号令天下,天下没有敢于违抗的,这就能建立王业了。如今,蜀国是西边偏僻(落后)的国家,戎狄为首领。攻打蜀国,会使士兵疲惫,使百姓劳苦,却不能以此来建立名望;即使夺取了那里的土地,也算不得什么利益。我听说:‘争名的要在朝廷上争,争利的要在市场上争。’现在的三川地区和周王室,正是整个天下的大市场和朝廷,大王不去争夺,反而与那些野蛮的人争夺名利,这就离帝王之业远了。”
司马错说:“不对。我听到过这样的话:‘想使国家富庶,一定要扩大他的领地,想使军队强大的一定让他的百姓富足,想建立王业的一定要广布他的恩德。这三个条件具备了,那么,王业就会随之实现了。’现在大王的土地少,百姓贫困,所以我希望大王先从容易办的事做起。蜀国是西边偏僻的国家,以戎狄为首领,而且有像桀、纣一样的祸乱。用秦国的军队前往攻打,就如同用豺狼驱赶羊群一样。得到它的土地,能够扩大秦国的疆域;得到它的财富,能够使百姓富足,整治军队又不伤害百姓,蜀国已经归服了。因此,夺取了蜀国,但天下人不认为我们暴虐;取尽了蜀国的财富,诸侯国也不认为我们贪婪。这就是说,我们用兵一次,就能名利双收,还能得到除暴、平乱的好名声。如果现在去攻打韩国,胁迫周天子,胁迫周天子必然招致坏名声,而且不一定有利,又有不义的名声。去进攻天下人都不希望进攻的地方,这是很危险的!请允许我讲明这个缘故:周王室,现在还是天下的宗室;韩国,是周国的友好邻邦。如果周天子自己知道要失去九鼎,韩王自己知道要丧失三川,那么,两国一定会联合起来,共同采取对策,依靠齐国和赵国,并且向楚、魏两国求援,以解除危难。把九鼎送给楚国,把土地送给魏国,大王是不能阻止的。这就是我所说的危险,不如攻打蜀国那样万无一失。”
秦惠王说:“很对。我采纳你的意见。”结果,出兵进攻蜀国。十月夺取了那里的土地,然后平定了蜀国。蜀国的君主改称为侯,秦国派遣陈庄去辅佐蜀侯。蜀国归附以后,秦国就更加强大富庶,看不起其他诸侯国了。
【赏析】
这篇文章描述的是一次在秦国内部围绕战略问题而发生的宫廷论争。论争的一方是名臣张仪,一方是悍将司马错。论争的焦点则在于确定泰国的下一个攻击目标,以达到从中获利、富国强兵的目的。二人各执一端:一方极言攻韩,一方力主伐蜀,如从立论的标准看,他们的出发点还是一致的。那就是,“名”、“实”二字,既要为秦谋得实利,又要不致于陷于污名之中。《孙子兵法》有所谓“多算胜,少算不胜”,司马错能在论争中占上风,原因就在于他眼光更远,思虑更深。他不仅抓住了名利的根本,而且还进一步考虑到事情的轻重难易。他看出伐韩劫周既遭恶名又无利可图,而伐蜀则是避难就易,可以“名实两附”。
文章先列张仪的观点。首先,张仪认为伐韩可分三步:第一,亲善魏,楚,出兵三川,扼住轘山和缑氏山的出口,挡住屯留的通道;第二,由魏绝南阳,楚临南郑,牵制韩军,秦军乘机直逼二周郊外,声讨周天子之罪,迫其交出象征王权的九鼎宝器;第三,拥九鼎而挟天子以令诸侯,成就王业。其次,张仪驳司马错伐蜀之论。认为蜀地偏远,劳师乏众,不足以成威名,也不足以得厚利。而创建王业的关键之地在三川,周室,伐蜀离成功之业太远,不宜采用。
针对张仪之论,司马错斩钉截铁地用“不然”二字进行反驳,然后也分三步论证伐蜀的理由。第一,从宏观上提出建立王业的三条件,即地广物丰,兵强民富,博德广施。而秦地小民贫,尚不具备成就王业的条件,宜从易处着手,增强国力;第二,蜀有桀,纣之乱,易攻易伐,用兵不伤众,取其地可广域富民,道义上还可获得禁暴平乱之名,一举数得,既有利又师出有名,不会引起诸侯国的反对;第三,伐韩不可行。伐韩未必有利,又有挟天子的恶名,势必迫使各诸侯国联合抗秦,使秦处于危险的境地,故伐蜀是为上策。
两人观点迥异,但从论辩中可看出:张仪的主张多主观唯心的空想,诸如魏,韩是否同秦国友善,是否愿出兵牵制韩军;尤其是挟天子以令诸侯,诸侯国是否臣服,均是不可知因素。司马错是从实际出发,知己知彼,提出积极稳妥的办法,既能发展壮大自己,又能在舆论上站住脚。
司马错的攻战策略最终在实战中得到验证,由此也显示了他作为政治家、军事家的冷静沉着和思虑的深邃周密。
这篇文章几乎全由人物的论辨语言构成。随着语言的展开,各自的观点也升始激烈的交锋。这里,没有画蛇添足的行动描写,也没有拖泥带水的细节构绘。文字处理得干净、洗炼。二人的论辩语言也始终平实、直朴,并不在耸人听闻的夸饰之词与纵横排算的激昂之气上争胜负,而只在实质性内容上论英雄。这种艺术表现方法,同样很好地表现了张仪的迂阔和急干求成,也很好地塑造了司马错这一“战国中求实落经济”(林云铭《古文析义》)第一人的政治家形象。
结构的精巧、绵密、完整亦是文章的一大特色。文章始以“司马错与张仪争论于秦惠王前”一句交待了事件的起因,并营构出一个严肃的宫廷辩论的气氛。继之双方互陈观点。最后以定蜀的结果对双方看法的高下作了最后的裁定。事件发展的客观顺序始终是文章的线索,在叙述中,作者并未显露主观的褒贬、抑扬等态度,来打破这种结构的完整性,但作者的倾向性又尽包融于这—结构之中 司马错的多谋善断、料事如神为后世描写能臣贤相开了先河。就这点看,金圣叹以为司马错是诸葛亮形象的“粉本”,是很有道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