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诗人
白居易陈子昂杜甫贺知章李白李商隐刘禹锡卢照邻柳宗元孟浩然王昌龄王维
宋朝诗人
范仲淹李清照陆游梅尧臣欧阳修苏轼陶渊明王安石文天祥辛弃疾杨万里叶绍翁
经典诗句
黄河的诗句思念的诗句离别的诗句月亮的诗句荷花的诗句梅花的诗句西湖的诗句菊花的诗句送别的诗句四季的诗句爱情的诗句儿童的诗句

李崇断案阅读答案-李崇断案翻译赏析

文言文《李崇断案》选自初中文言文大全,其古诗原文如下:
【原文】
寿春县人苟泰有子三岁,遇贼亡失,数年不知所在。后见在同县人赵奉伯家,泰以状告。各言己子,并有邻证,郡县不能断。(李)崇曰:“此易知耳。”令二父与儿各在别处。禁经数旬,然后遣人知之,曰:“君儿遇患,向已暴死,有教解禁,可出奔哀也。”苟泰闻即号,悲不自胜;奉伯咨嗟而已,殊无痛意。崇察知之,乃以儿还泰。
【注释】
①旬:一旬等于十日。
【翻译】
寿春县人苟泰有个三岁的儿子,遇到贼丢失了,几年都不知他在哪里。后来在同县的赵奉伯家里出现,苟泰递诉状告到官府。他们两个人都说那个孩子是自己的儿子,而且都有邻居作证。郡县的官员不能判夺这件案子。李崇说:“这个很容易就知道真相了。”将两个父亲和儿子分别安置,让他们独处几十天WwW.7gushi.com,然后让人告诉那两个父亲说:“您的儿子生病,已经突然死了。现在您的行动禁制解除了,回去准备丧事吧。”苟泰听到后嚎啕大哭,悲伤的不能自已。奉伯只是嗟叹就完了,并没有特别哀伤的样子。李崇知道了,就把儿子还给苟泰。

上一篇 下一篇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