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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宣年八岁 后园挑菜

范宣年八岁,后园挑菜”出自文言文《范宣受绢》,其古诗原文如下:
【原文】
范宣年八岁,后园挑菜,大啼。人问:“痛邪?”答曰:“非为痛,身体发肤,不敢毁伤,是以啼耳!”宣洁行廉约,韩豫章遗绢百匹,不受。减五十匹,复不受。如是减半,遂至一匹,既终不受。韩后与范同载,就车中裂二丈于范,云:“人宁可使妇无裈邪?”范笑而受之。
【注释】
①范宜:字宣子,家境贫寒,崇尚儒家经典。居住在豫章郡,后被召为太学博士、散骑郎,推辞不就。挑:挑挖;挖出来。
②“身体”句:语出《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身,躯干。体,头和四肢。
③洁行:品行高洁。廉约:廉洁俭省。韩豫章:韩伯,字康伯,历任豫章太守、丹杨尹、吏部尚书。遗(wèi):赠送。
④裈(kūn):裤子。
【翻译】
范宣八岁时,在后园挖菜,不小心弄伤了手指,就大哭起来。有人问:“疼吗?”他回答说:“不是因为疼,人的身体四肢头发肌肤,都是来自于父母,不该随意毁伤,因此才哭!”范宣为人廉洁简朴Www.7gushi.com,豫章太守韩伯送给他一百匹绢绸,他不接受;减去五十匹,仍不接受;就像这样一半一半递减,直到剩下一匹绢,仍然不接受。后来,韩伯与范宣同车出游,韩伯便在车里撕下二丈绢绸给范宣,说:“作为丈夫难道能让妻子没有衣裤穿吗?”范宣才笑着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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