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选自初中文言文大全,其古诗原文如下:
【原文】
宋人或得玉,献诸子罕。子罕弗受。献玉者曰:“以示玉人,玉人以为宝也,故敢献之。”子罕曰:“我以不贪为宝,尔以玉为宝,若以与我,皆丧宝也。不若人有其宝。”稽首而告曰:“小人怀璧,不可以越乡,纳此以请死也。"子罕置诸其里,使玉人为之琢之,富而后使复其所。
【注释】
1、受:接受
2、或:有人。
3、诸(zhū):相当于“之于”。子罕:人名。子:春秋时代宋国公族的姓。子罕,春秋时宋国的贤臣,于宋平公(前575年—前532年)时任司城(即司空,因宋武公名司空,改名为“司城”。主管建筑工程,制造车服器械,监督手工业奴隶),位列六卿。
4、弗(fú):不。
5、示:表明,把事物拿出来或指出来使别人知道。
6、以为:认为……是……。
7、故:所以。
8、尔:你。
9、若:假如。
10、皆(jiē):都。
11、丧:丧失
12、若:如。
13、什么什么的人
【翻译】
宋国有个人得到一块玉,把它献给子罕。子罕不接受,献玉的人说:“(我)把(这块玉)给琢玉的人看,琢玉的人认为是块宝,因此才敢献给你。”子罕说:“我认为不贪(这种品质)是宝,你认为玉石是宝http://www.7gushi.com/b/20651.html,假若把玉给我,(咱俩)都失去了宝。不如各人拥有自己的宝。”献玉的人很恭敬地说:“小人拥有玉,寸步难行,拥有这个玉是想请求免于死难。” 子罕把它放在自己的乡里,让工匠替自己雕玉,(卖掉玉)使献玉人富有之后,让他回到家里。